多招省電 兩電可額外獲獎勵回報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4/26 01:28

最後更新: 2017/04/26 01:28

分享:

分享:

港府與兩電簽訂新管制協議,雖然准許回報率下調,但兩電可透過新協議下近10項涉及節能與再生能源等獎勵條款,多賺0.01%至0.1%回報。(曾耀輝攝)

兩電准許回報率雖下調,但兩電可透過新協議下近10項涉及節能與再生能源等獎勵條款,多賺0.01%至0.1%回報;其中新引入的可再生能源證書,更可獲相當於其收入10%奬勵。

新協議為電力公司加入多項獎勵條款,包括如於5年內,按平均每年售電量節省4%及5%或以上,可分別獲額外0.06%及0.1%回報率獎賞;另如能減少用電高峰需求,兩電可按達標電量獲得0.005%至0.025%的獎勵回報率,以延後或降低兩電裝置新發電設施或電網資源的需要,從而緩減對電費的影響。

【延伸閱讀】兩電准許回報降至8% 電費冀減5%

此外,港府為推廣能源效益及節約能源,將電力公司節能所獲的65%獎勵金,撥予成立社區節能基金,用作資助新的節能計劃,如資助用戶更換更節能的電器品等。

協議亦推動兩電引入上網電價,鼓勵私營機構及社區投資可再生能源生產電力,例如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,機構可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售予電力公司,以支付其投資成本。

電力公司亦可透過證書向第三者出售收購得來的可再生能源,買家可以用證書向外展示其減碳成績,電力公司則可獲得相當於可再生能源證書收入10%的獎勵。

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解釋,上網電價支持潔淨社區發電,港府已與兩電就此制定主要框架,包括價格幅度,惟現階段不宜透露。

【其他熱話】職場年齡歧視 50歲後搵工難

【其他熱話】男女夜宵為AA制夾錢釀打鬥 食店老闆揭另一版本

撰文 : 陳正怡 經濟日報記者
袁楚楚 經濟日報記者